ADR专题
卫生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急通知:
暂停销售使用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
2008年10月08日 发布
2008年10月7日,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暂停销售、使用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2008年1月更名为黑龙江省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
2008年10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云南省红河州6名患者使用了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两批刺五加注射液(批号:2007122721、2007121511,规格:100ml/瓶)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其中有3例死亡。为保障公众健康,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紧急通知,暂停销售使用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黑龙江省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立即通知辖区内有关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并密切关注该药品不良反应,有情况立即报告。
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8年10月7日派出了2个工作组分赴云南和黑龙江开展联合调查、医疗救治。各地的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不良反应中心严密监测,主动收集相关信息。截至目前,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尚未收到其它地区使用上述产品的严重不良反应报告。
警惕壮骨关节丸引起的肝损害
壮骨关节丸是治疗退行性骨关节病常用中药口服复方制剂,2005年版《中国药典》处方为:狗脊、淫羊藿、独活、骨碎补、续断、补骨脂、桑寄生、鸡血藤、熟地黄、木香、乳香、没药;功能与主治:补益肝肾,养血活血,舒筋活络,理气止痛。用于肝肾不足、血瘀气滞、脉络痹阻所致的骨性关节炎、腰肌劳损,症见关节肿胀、疼痛、麻木、活动受限。
国家中心病例报告数据库中,与壮骨关节丸相关的病例报告整体呈现以下特点:
1.近年来壮骨关节丸涉及的病例报告数量呈增长趋势。
2.不良反应表现以肝损害为主,通报后(2001年11月)至2008年5月27日,国家中心病例报告数据库共收到相关病例报告158例,不良反应表现主要为:皮疹、瘙痒,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胃痛,血压升高,肝功能异常,其中表现为肝损害的47例(30.4%)。
相关建议
国家中心病例报告数据库数据分析提示,壮骨关节丸与肝损害的关联性较为明确,发生机制尚待进一步研究。故建议临床医师在选择用药时,应进行充分的效益/风险分析,注意辨证施治,用药过程中密切监测肝功能,肝功能异常或特异体质者慎用。建议患者应严格遵医嘱用药,避免大剂量、长期连续用药;一旦出现纳差、尿黄、皮肤黄染等症状应及时停药就医。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第16期)
药品不良反应按发病机制分类
A型不良反应:
是由于药品的药理作用增强所致,其特点是可以预测,与常规的药理作用有关,通常与剂量相关,停药或减量后症状减轻或消失,一般发生率高、死亡率低。副作用、毒性反应、继发反应、后遗效应、首剂效应和撤药反应等均属A型不良反应。
B型不良反应:
是指与药品本身药理作用无关的异常反应,它与使用剂量无相关性,一般难以预测,发生率较低,但较为严重,而且时间关系明确。过敏反应、特异质反应属于此类。如青霉素引起的过敏性休克等。
C型不良反应:
一般在长期用药后出现,其潜伏期较长,药品和不良反应之间没有明确的时间关系,其特点是背景发生率高,用药与反应之间没有明确的时间关系,潜伏期长,难以用试验重复,其发生机理不清,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药物不良反应产生的原因
(一) 药物方面:
1、正常的药理效应。
2、杂质。如青霉噻唑酸,目前的药品标准对于某些有害物质只是限度检查,且项目有限。
3、制剂质量。同一药品即使在质量检验合格,由于不同生产企业的制剂工艺、技术条件的差别,带来质量的差异,可能成为导致不良反应发生的因素。
4、添加剂。如增溶剂、赋形剂、抗氧剂、防腐剂等都有可能成为诱发不良反应的因素。
(二) 机体方面:
1、种族:动物种属间差异,白色人种与有色人种间差异,与遗传因素有关(药物代谢酶影响)。
2、性别:部分药物反应存在性别差异,药物皮炎:男:女(3:2);保泰松、氯霉素引起粒细胞缺乏:男:女(1:3)。
3、年龄:小儿及老年人对中枢抑制药、影响水盐代谢及酸碱平衡药物敏感性、药物分布、代谢和排泄不同。
4、个体差异:药效学差异(催眠药兴奋,咖啡因抑制)、药动学差异(药物代谢)、过敏性
5、病理状态:可影响药效学及药动学过程
胃肠道疾病:影响口服药物吸收;心血管疾病: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及排泄;肝脏损害:
影响药物代谢消除;肾功能损害:影响药物排泄。
(三) 用药方面
药物相互作用:为药物不良反应产生的重要因素,用药种类越多发生率越高。
合用5种药物(发生率4.2%); 6 ~10种(7.4%);
11~15种(24.2%);16~20种(40.0%);21种以上(45.0%)。
五、上市前临床试验的局限性
1、观察对象样本量有限(Ⅰ期:20~30例,Ⅱ期:100例,Ⅲ期:300例,Ⅳ期:1000例)
2、观察时间短
3、病种单一
4、受试对象的局限:多为18~50岁,病种单一,全身情况较好,多不并用其他药物。
5、一些发生率低于1%的不良反应、需要较长时间应用才发现或迟发的ADR可能未能被发现。
由于上述原因,即使经过严格审批的药品,在质量检验合格、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仍有可能在一部分人身上出现不良反应,甚至是严重的不良反应。这样的不良反应不能认为是药品审批不严、质量有问题或者医疗事故。所以需要开展药物上市后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再评价。
近年来我国主要药害事件回放
◆
2001年,通过ADR监测发现乙双吗啉治疗银屑病可能会引起白血病;
◆ 2002年,发现苯甲醇可能导致儿童臀肌挛缩症;
◆
2003年,发现甘露聚糖肽的严重不良反应,SFDA及时采取措施,修订药品说明书;
◆
2004年,经监测评价后确定了“葛根素注射液”引起的溶血现象,立即修订该药品说明书;
◆
2005年,根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情况,对“莲必治注射液”、“穿琥宁注射液”、“非甾体类抗炎药”等品种采取了修改药品说明书的措施,将“千柏鼻炎片”、“氯霉素眼药水”等12个品种由非处方药转换为处方药;
◆ 2006年5月,齐二药事件:亮菌甲素注射液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症状——二甘醇;
◆
2006年6月,SFDA根据ADR监测情况,暂停了鱼腥草注射液等7个注射剂品种的使用和审批;
◆ 2006年7月,青海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通过监测和报告系统发现患者使用“欣弗”
后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症状 ——安徽华源违反规定生产,未按批准的工艺参数灭菌;
◆
2006年9月,SFDA通报“警惕加替沙星引起的血糖异常、阿昔洛韦与急性肾功能衰竭有关联、利巴韦林的安全性问题”;
◆2007年1月22日,卫生部、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叫停广东佰易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静注人免疫球蛋白。
◆2007年7月,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部分白血病患儿,在使用甲氨蝶呤后陆续出现下肢疼痛、乏力、进而行走困难等症状
——暂停使用部分批号注射用甲氨蝶呤用于鞘内注射。
思索:
回顾近年这些从ADR监测系统中被及时发现的药害事件,暴露了很多问题,也有太多的深层次原因值得探讨。然而毋庸置疑的是,事件得以迅速发现、快速报告和有效控制,建设中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和药品严重不良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发挥了至关重要的积极作用,充分体现了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重大意义。
药品不良事件在国内层出不穷,在医院应建立全过程、全方位的药品使用安全监测体系,包括不良反应、假劣药品及不合理用药在内的广泛的药品使用安全问题警戒。“齐二药”、“欣弗”、“佰易”、“华联甲氨蝶呤”等事件提醒我们,即使是严格按照规定购入的药品,医院也难以杜绝问题药物的出现。最近以来的药害事件,都是通过正常的药品招标,按照严格的程序进入医院内部使用的,但是药害事件仍防不胜防。因此,在药品使用中加强监管,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和及时的信息通报,有利于避免药品质量带来更大的危害。
关注造影剂引起的不良反应
造影剂引起的过敏反应是一种急性潜在性威胁生命的免疫反应,多发生在用药后5分钟内,即使过敏试验阴性,也可出现过敏反应。
据北京某医院药学部分析的100例不良反应病例中,就有1例过敏试验阴性后仍出现过敏休克,最终导致死亡,说明过敏反应的轻重与致敏原的剂量仍有一定关系。一般而言,药物过敏试验仅用少量抗原注入体内,而静脉造影时需注射较大量的药物,可能诱发严重的过敏反应,提醒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造影患者有无异常反应,在注射前准备好抢救药品,造影后保留静脉通路。同时,老年患者应是不良反应重点监测对象之一。
警惕头孢曲松钠引发假性胆结石
小张今年25岁,慢性阑尾炎急性发作,体温38.3℃,采取保守治疗,一天后体温降至正常,继续用药6天,症状缓解。为避免复发,小张做了阑尾切除术,手术很顺利。术后5天小张出院,但出院后刚4小时,她就感到上腹部疼痛难忍。再次就诊时,医生发现,小张自慢性阑尾炎急性发作开始,已经连续使用头孢曲松10余天。B超检查发现,胆囊内有强回声图像,疑似胆结石。
头孢曲松的说明书上面有一条标注为“本品与胆囊内胆汁泥沙形成有关,可致胆囊炎、胆结石,但停药后可消失。”考虑到小张的症状可能正是长期大量使用头孢曲松,导致胆囊内结晶刺激胆囊引起疼痛。因此医生建议小张继续观察,暂不用药。头孢曲松半衰期约8小时,5个半衰期即40个小时后血药浓度消失。医生嘱咐小张3天后复查B超。小张5日后复查B超,显示结石已消失。
因此,在长期大剂量应用头孢曲松注射液时,应注意药物副反应。当出现类似胃肠炎或胆囊炎的症状时,应尽量避免再使用头孢曲松,以免造成胆囊内结晶引发疼痛。此外,肝胆科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如果发现有胆结石或胆囊炎患者,拟行胆囊切除术时,也应加问一句,是否因使用头孢曲松引起,以免造成误诊。
我院ADR信息
尼美舒利片、丹郁骨康丸致重症多型红斑型药疹1例
患者,男37岁,于2008年9月6日因腰部疼痛后入我院行双髋关节MRI检查确诊为“双侧股骨头坏死”,去北京一医院就诊,给予口服尼美舒利片剂(生产厂家:广东惠德勒药业有限公司,批号:不详)、丹郁骨康丸(生产厂家:河南明善堂药业有限公司,批号:080607)一周,于9月15日发现双肘部、上肢、颈部瘙痒,渐起红斑,且皮损波及周身。在当地诊所治疗不见好转,遂于9月18日入我院皮肤科治疗。住院时查体:患者精神差,体温38.8℃,双侧髋关节疼痛,“4”字征阳性,周身泛大小不等多形性红斑、胸背部、大腿部皮损基本融合成片,行化验室检查多项指标如:肝功、肾功、血象均有不同程度的异常。给予大剂量激素、抗过敏、抗感染、保护粘膜等对症治疗,病情得到控制并逐渐恢复。
阿莫西林舒巴坦钠致荨麻疹型药疹1例
患者,女,8个月,因发热3天,曾于2008年10.03-2008.10.09在我院儿科住院,诊断:支气管肺炎、继发性粒细胞减少症。期间给予阿莫西林舒巴坦钠静脉用药1天(10.03),炎琥宁治疗。1天后患者背部起红色小丘疹,疹间皮肤正常,痒感不显著,之后很快消褪。10月9日患者家属发现患儿口身逐渐起红斑,痒重。皮损很快波及周身,为求诊治于10月10日入皮肤科治疗。入院查体:周身密集分布粟粒状黄豆粒大小水肿型深红色斑疹,疹间皮肤正常。诊断为:荨麻疹型药疹。给予氢化可的松40mg/d及其他抗过敏、抗炎治疗后,患儿好转出院。
警惕阿莫西林舒巴坦钠的不良反应
我院2008年已收到阿莫西林舒巴坦钠(商品名:倍舒林)引发不良反应的报告16份,其表现主要为:高热、寒战、荨麻疹、皮疹、斑丘疹、呼吸困难等,在临床应用时应密切关注患者用药后的反应,如发现患者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症处理。
同时各科室要加大对痰热清注射液、炎琥宁注射剂、葛根素、头孢曲松钠的监测力度,如发生不良反应,及时报告药剂科临床药学室。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填写注意问题
编者按:近来我院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力度,各科室重视程度大大提高。药剂科积极探索,在病案室的大力协助下,由病案室相关人员在审阅病历过程中,发现病历记录中有患者发生ADR,记录住院号,并与各相关科室联系,填报报表,漏报率明显降低(截止10月28号,有5个零报告科室)。
因报表原件要保存5年,并且药监局、卫生局定期进行检查,在保证报表数量的同时,一定要注重报表的填报质量。为指导和规范各科室正确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以下为填报中应注意的典型问题以及注意事项,望各科室引起重视。
具体填报方法详见我院药事管理专题--《药学简报》2007年第8期(总第59期),或参见药事管理专题---药学服务栏目-2007年9月20日上传的“药品不良反应报表填报方法”,请各科室下载并组织学习。
1、注意报表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患者出生日期与病历中一致。
2、注意填报的规范性:联系方式一栏填固定电话时,要填报区号。部门填具体科室名称;不良事件名称相当于患者的主诉,具体可参考《WHO药品不良反应术语集》;药品商品名、通用名的区别、生产厂家、批号相符(个别科室填报批号已经超过有效期);不要从用药软件中查询任意一家非我院所进药品进行填报。注意剂型与规格的区别,剂型一栏填:注射剂、粉针剂、胶囊剂、片剂等剂型,不要填0.25g/支;标明具体用法用量,怀疑与液体有关的不良反应,要同时填报溶媒的各种信息。
3、注意报表的完整性,不要缺项、漏项。尤其要填报患者的病历号,以便于对病历详细资料的查找。
4、不良事件描述应准确描述不良反应/事件发生的确切时间、不良反应的表现、不良反应处理情况,患者后期恢复情况等,有肝肾功能损害的要有实验室检查指标比较。原患疾病,即病历中的诊断,注意不要使用简写。
5、字迹清楚、易于辨认,注意在报告人评价、报告人签名处签字。
合理用药
编者按:近来我院几个科室个别患者在输液过程中出现高热、寒战现象,原因除与患者个体差异有关外,检查部分输液后剩余液体,可见输液胶塞橡皮进入输液中,部分有可见的白块、白点、玻璃屑、纤维状物质。分析原因可能与输液瓶塞质量、粉针剂胶塞质量有关,同时可能与部分科室使用了直刺面注射器有关。另外在加药前一定要检查输液器、注射器是否漏气;在溶解粉针剂时,一定要充分溶解后再加入输液瓶中,不要以混悬液的形式加入输液瓶,以防止大量的不溶性微粒进入输液中,引发输液反应。同时要注意药物的配制浓度不要过高,一次用药量不要过大。在为患者滴注药物前,一定要仔细检查药液是否澄清,如发现混浊(有配伍禁忌的药品)、有异物进入(穿刺的胶塞等),要立即更换液体,不要为患者输注澄明度不好的药液,避免不良反应的发生,减少医疗纠纷。
另外,各科室要及时更换消毒液,不要使用配制时间过长的消毒液,对输液环境要定期进行紫外线消毒,对操作人员要注意规范化管理。细化每个环节,层层把关,消除隐患。各科室如出现类似患者,及时上报各有关部门,以利于采取及时有效的干预预警机制,避免大范围出现不良事件。
以下是有关输液反应的常见原因分析,已在2008年《药学简报》第四期刊登过,希望对临床能有所帮助。
输液反应的原因
输液是一种重要的医疗手段,它能直接使药物在血液中迅速达到有效浓度,见效快,疗程短,减少患者痛苦,甚至起到起死回生的作用。但一定要掌握严格的适应证,不能滥用,否则易发生输液反应。分析原因如下:
一、药物
(1)大输液:大输液若在贮存、搬运、使用中发生玻璃碰撞出现的细小裂纹,会造成漏气而致微生物污染大输液。所以使用前一定要仔细检查。发现输液瓶有细微裂纹及澄明度不合格(有可见微粒或絮状物),则不得使用。
(2)配制药物:①应避免药物配伍禁忌。添加药物与输液发生物理变化或分解、聚合等,从而导致疗效下降,引发输液反应。②添加药物剂量过大,浓度过高,也易造成输液反应。应降低药物浓度。③大容量注射液选择不当,中草药针剂应与葡萄糖注射液混配稀释后静脉滴注,不宜与生理盐水混配。原因为中草药针剂与生理盐水配伍后常可因盐析作用而产生大量不溶性微粒,从而增加输液反应的发生率。
(3)热原累加:静脉给药时,当进入体内热原质细菌内毒素达到一定量,患者即发生热原反应。静脉滴注给药时,应尽量减少配伍药物品种。
(4)微粒累加:配液顺序不当也可使微粒增加、甚至超标。配药受空气污染,尘埃微粒较多,配药针头过大,致使输液胶塞橡皮进入输液中,导致输液微粒增加。应改变配液顺序,配药间要尽量洁净,使用小针头配液,可减少输液中微粒。
二、患者因素 :
(1)疾病:病人有炎症、发热性疾病或体质虚弱、免疫力失调等患者,可使反应率升高。排除药物及操作方面的因素后,判断为病情发展变化所致。(2)患者年龄:老年患者、幼儿免疫功能低下或不健全,对细菌内毒素敏感性增强,输液反应发生比例偏高,输液时应注意年老体弱和幼儿患者。(3)个体差异:不同患者对细菌内毒素有不同的耐受阈值,所以对敏感体质患者输液时要特别注意。
三、输液器材质量
不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一次性输液器也是造成热原污染的途径,临床上必须使用合格的一次性用品。
四、 输液速度
静脉点滴含K + 、Ca 2+ 、Mg 2+ 等离子的药物时,如滴速过快敏感患者可引起输液反应。对体质较弱或敏感患者一定要控制滴速。
五、输液环境
一般在夏季气温炎热,空气湿度偏高时,药液易被微生物污染而引发输液反应。气候寒冷季节,对高龄患者或者体质较弱者,也可引发输液反应。输液时一定要注意环境因素。应定期对环境进行微生物监测、消毒。
输液反应处理预案
1、患者发生输液反应时,应立即撤除所有液体,重新更换液体和输液器。
2、立即报告医生。调整液体,减慢滴速或停止输液,吸氧。注意保暖(适当增加盖被或给热水袋)。高热者给予物理降温,必要时按医嘱给予药物治疗:如抗组胺药物,非那根肌注,地塞米松静脉注射。情况严重者就地抢救,必要时进行心肺复苏。
3、建立护理记录,记录患者的生命体征、一般情况及抢救过程。
4、 发生输液反应时,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护理部、药剂科。
5、保留输液器和药物(特别注意封存剩余药液),护理部、药剂科,同时取相同批号的药液、输液器和注射器,必要时分别送检。
合理用药的综合评价标准
一、评价
用药评价:①给药途径;②给药剂量(量少、足量、过量等);③给药时间(时刻、间隔、疗程等)。
选药与规定适应症的符合性评价:是否以规定的适应症、根据以往的经验、循证的医学文献为依据。
生理病理状态评价:对于新生儿、儿童、老年、男性、女性(经期、妊娠、产褥、哺乳、更年期)特定人群相宜性。
禁忌评价:①存在规定的禁忌症(禁用、忌用、慎用);②存在潜在的(延伸的)禁忌症;
执行注意点:对注意事项的执行遵从情况,患者应遵从、医生、护士应执行。
配伍评价:①配伍变化:规定的、已出现的、潜在的。②药物相互作用;规定的、潜在的/经验的/循证的、可能已出现的。
二、用药效果的观察
①药物的疗效:预期的效果——显效、有效、效果不明显;非预期的效果——比如新的治疗效果。
②药品不良反应:预期的不良反应—— 一般的不良反应;需要重点报告的不良反应——新的、严重的、罕见的等。
三、安全性
①药物本身的安全级别——特殊管制药品、抗菌药管理级别、剂量的数量级(g、mg、ug)、生物活性等。
②机体反应的安全性——出现不良反应的程度、禁忌症的覆盖程度、对注意事项的执行情况。
③效益/风险=安全性大小的评估等。
四、有效性
①药物本身的药效性条件——药效的性质(病因治疗、对症治疗、预防治疗等);
②药物推荐选用的级别(第一线药物或首选药、第二线药物或备选药);
③机体反应有效性的程度——治愈、缓解、无效。
五、经济性
①同一种化学单体:各种市售商品名药品的品种和价格的调查及比对;各种市售商品名药品的药动学、药效学调查及比对。
②同一类药理作用机理或药理效应的化学单体:各种市售通用名、商品名药品的种类和价格调查;各种市售通用名、商品名品种的药动学、药效学调查。
③患者在当前社会消费水平中的地位:较高、中等、较低、最低;有无医疗保险的支持。
④效益/成本=经济性收益的评估等。
⑤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的了解评价等。
六、适当性
适当的用药对象、适当的药物、适当的给药途径、适当的剂量和时间、适当的临床治疗目标等。
七、监测环节
①用药监测的必要性:高度必要监测的药物、一般必要监测的药物、非必要监测的药物等。
②用药监测的方法;
八、反馈环节
①反馈的方式:②反馈信息对原治疗方案的干预程度;
九、文献
文献包括:药品说明书、临床用药须知、《药物临床信息参考MCDEX》治疗指南或共识、新编药物学、临床药理学、临床药物治疗学等。
知识园地 喝中药加糖隐患多!
中药汤剂效果很好,但是比较苦,为掩盖难以下咽的苦味,可不可以在汤药里加点糖呢?这种只顾爽口的做法不宜提倡,否则轻者降低疗效,重者还会产生副作用。
在每个方剂中,组成的药物皆有“酸、苦、甘、辛、咸”的不同,药性也有“寒、热、温、凉”的差异。糖类同样具有一定的药性及疗效,具有润肺和中、补脾缓肝的功效,可用来治疗肺燥咳嗽、口干舌燥、中焦虚、胃痛的病证,因此中医也把糖类作为一味中药。不过,它在临床使用中也有所禁忌。
首先,多食会助热,如果病人具有腹胀中满、湿热停滞体内、痰积聚在体内、舌苔厚腻等情况时,一般严禁加糖,以避免不良反应。有痰者也不宜服用。
其次,白糖性凉、红糖性温,如果把白糖加入温热药剂中,或把红糖加入寒凉药剂中,都会减弱药性,阻碍药效的充分吸收,影响疗效。
再次,中药的化学成分比较复杂,糖类特别是红糖,含有较多的铁、钙等元素,中药中的蛋白质和鞣质等成分可与之结合,发生化学反应。使药液中的一些有效成分凝固变性,继而产生浑浊、沉淀,不仅影响药效,而且危害健康。
最后,有些药通过利用苦味来刺激消化腺分泌,从而更好地发挥疗效。例如黄连,就是通过味觉分析器的兴奋,进而提高食欲中枢的兴奋,反射性地引起胃液分泌增加,从而发挥健胃的作用。如果加糖,就会失去这种作用,也就达不到治疗的效果了。
可引起药疹的药物有哪些?
药疹又称药物性皮炎。药物通过注射、口服、吸入等途径进入人体后引起各种各样的皮肤病就叫药疹。药疹是过敏反应最常见的类型。药疹除皮肤、黏膜发疹外,通常还伴随有全身性不良反应,如肝、肾、胃肠道功能异常或损害。严重的药疹如剥脱性皮炎、大疱性表皮坏死松懈型药疹等可导致死亡。猩红样或麻疹样的药疹中,可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肝炎、黄疸以及其他内脏损害的并发症。
可引起药疹的药物
药疹类型 | 药物名称 |
湿疹样皮炎 | 砷剂、局部麻醉剂、汞剂、青霉素、链霉素、氨苯磺胺、氯丙嗪、氢氯噻嗪(双氢克尿噻)、氯噻嗪等。 |
荨麻症
| 各种抗毒血清、玻璃酸酶、甲糜蛋白酶、猴头健胃胶囊、三磷腺苷、细胞色素C、促肾上腺皮质激素、氨苄西林、头孢氨苄、头孢呋辛、关孢美唑、链霉素、金霉素、万古霉素、紫霉素、磺胺类、疫苗、水杨酸盐、碘制剂、氨基比林、砷剂、汞剂、异烟肼、对氨基水杨酸、巴比妥盐、卡马西平、别嘌醇、维拉帕米、水合氯醛、长春西汀等。 |
猩红热型红斑及 麻疹型药疹 | 巴比妥盐、磺胺类、青霉素、氨苄西林、哌拉西林、环丙沙星、克林霉素、链霉素、新生霉素、卡那霉素、汞剂、砷剂、锑剂、别嘌醇 |
剥脱性皮炎
| 巴比妥类、砷剂、汞剂、锑剂、链霉素、氨苄西林、磺胺类、氯霉素类、解热止痛药、吉非贝齐、PAS、氯丙嗪、保泰松、布洛芬、吲哚美辛、别嘌醇、异烟肼、苯妥英钠、四环素类 |
固定性红斑 | 磺胺类、安眠药、解热止痛药、四环素等 |
多型性红斑
| 氨苄西林、亚胺培南/西拉司丁、磺胺类、阿司匹林和其他水杨酸盐类、四环素类、保泰松、普萘洛尔、氯磺丙脲 |
大疱性表皮坏死松懈型药疹 | 磺胺类(尤其以SMZ多见)、卡马西平、氨基比林、保泰松、苯妥英钠、巴比妥类、青霉素、氨苄西林、四环素、酚酞 |
痤疮样皮疹
| 碘剂、溴剂、肾上腺皮质激素、蛋白同化激素、雄激素、异烟肼、巴比妥类、四环素、维生素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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