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滨州医学院文件(滨医行发[2009]125号 关于印发《滨州医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的通知)》(附件1)填写2012、2013年教学工作量用“附件3:2012年、2013年教学工作量统计表-教师”进行计算。
2、根据《滨州医学院文件(滨医行发[2014]19号 关于印发《滨州医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的通知)》(附件2)2014、2015年教学工作量用“附件4:2014年、2015年教学工作量统计表-教师”进行计算。
3、按学期提交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4、“附件3:2012年、2013年教学工作量统计表-教师”中“备注”一栏须填写年级、专业。
5、“附件4:2014年、2015年教学工作量统计表-教师”中“课程名称”一栏须填写课程、授课教师姓名,如“《外科学》(李XX)”。
6、每份教学工作量统计表须由教研室主任和教研室教学秘书两者均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