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户籍管理规定(2017.1)

作者: 来源:发布日期:

一、集体户落户条件

1 人事代理(同等待遇和协议工资)或在编(医院编制或学校编制)的职工名下无房产(出具无房证明)可以将户口落入我院集体户。

2 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为我院编制或人事代理职工,且名下无房产,可将其子女户口落入我院集体户。

3 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需要准备一下证明材料:

(1)居民户口本或集体户迁出单页、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接受单位证明原件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4)《户口迁移证》原件

(5)《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6)《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

(7)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8)无房证明(滨州市房管局)

4 往届届高校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需要准备一下证明材料:

(1)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接受单位证明原件

(3)单位录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

(4)单位缴纳六个月以上保险证明(滨州人社局)

(5)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6)无房证明(滨州市房管局)

二、集体户落户流程

1 大学保卫处转出

2 医院同意转入(人事处、保卫处)              

3 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同时办理身份证。           

4 利民社区管理集体户。

三、子女落户流程

1 滨州市房管局开无房证明。

2 医院总务处开居住证明。

3 持新生儿出生证明到保卫处开具准许落户证明。

4 市西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四、复印集体户单页(办理护照、贷款、结婚等手续)

1 保卫处开单位证明。

2 利民社区服务大厅办理(黄河二路渤海十路路口西北角)。



预约及咨询电话:0543-3256969(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00) 投诉电话:0543-32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