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及《关于开展换发<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3]199号)的规定,医院积极报送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换发证材料。材料初审通过后,6月30日至7月1日,山东省药监局专家组一行3人,来我院进行放射性药品许可现场检查。医院党委委员、医务处处长王玉玖及相关职能部门、科室负责人迎接检查。
在听取了我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后,专家组成员对照验收条款,对我院核医学科相关的房屋设施、仪器设备、人员资质、规章制度、药品配置过程卫生标准及日常使用和管理情况等进行了严格、全面细致地检查。
反馈会上,专家组对我院放射性药品使用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现场宣布给予我院通过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同时,专家组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医院党委委员王玉玖代表医院感谢专家组的检查指导工作,并承诺医院将列出问题台账,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医院将进一步规范放射性药品使用管理,提升专业学科的服务水平,努力为区域百姓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