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荣获“2017年省级节水型单位”称号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总务处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8-01-03 15:03:33 【

近日,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联合转发《关于公布2017年度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居住小区)评价结果的通知》的通知,我院通过山东省专家组综合评价,达到省级节水型单位标准,获得“2017年省级节水型单位”称号。这是我院继2017年9月份获“滨州市级节水型单位”以来获得的又一荣誉。滨州市共有15家企业(单位)、社区(居住小区)在本次公布的节水型单位名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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