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被授予“全国百姓放心百佳示范医院”荣誉称号
作者:陈庆勇、曲巍、王嵩  来源:医务处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6-10-17 18:01:59 【

10月14日-16日,由中国医院协会组织实施的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动态管理第五周期总结交流会暨第六周期启动会在北京召开,我院顺利通过2014年8月至2016年9月第五周期动态管理考核,并被授予“全国百姓放心百佳示范医院”荣誉称号,副院长田文美代表我院上台领奖。

我院自启动第五周期创建活动以来,紧扣“精细管理,患者安全”的主题,围绕“质量、安全、服务、流程、能力、环境、效率、责任”八个环节及百姓最关注的就医问题做好创建工作。医院作为山东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将创建活动与提升区域医疗服务能力相结合,与周边医院开展广泛合作,如依托医疗联合体,深入开展帮扶工作,提升区域各级各类医院服务能力;将创建活动与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相结合,实施加速康复外科、多学科联合诊疗、精准医疗、舒适医疗等,切实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将创建活动与提升医院自我管理能力相结合,开展精细化、信息化、科学化管理,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等。本次“全国百姓放心百佳示范医院”荣誉称号的取得,是对医院前期工作的充分肯定,并且我院作为编委单位参编了《2016医疗数据统计分析报告》,更是对医院科学管理的认可。在第六周期创建工作中,我院将围绕“创新医疗服务,强化质量安全”的主题,做好相关工作,再创佳绩。

据悉,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创建活动是中国医院协会在单位会员中开展的大型行业自律活动。自2000年活动开展以来,以“加强医院内涵建设,为百姓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为宗旨,坚持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坚持社会评价,持续改进。本周期的创建活动,全国共有774家医疗单位参与,经过网络直报数据、考核评价、社会公示等程序,我院等110所医院获得“全国百姓放心百佳示范医院”荣誉称号;444所医院获得“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荣誉称号;131所医院未通过网络直报数据考核评价,给予缓评;72所医院未按照规定开展创建活动,给予取消“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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