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滨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执法检查组一行七人来我院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执法检查。我院纪委书记、总会计师王景娃会见了客人,医疗保险与合作医疗处相关人员陪同检查。
检查组对我院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与重大疾病保障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调研,重点对医院内部新农合管理情况、参合病人住院管理及医疗费用控制情况、新农合目录内药品使用情况、新农合档案规范和账目管理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并且随机抽取20份新农合患者住院病历以及费用清单、补偿情况等材料进行了审核。
检查组对我院新农合管理工作高度评价,领导高度重视,主管领导明确,建立健全新农合管理机构;制定新农合管理制度,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新农合管理信息化建设居于领先地位,新农合政策宣传到位;新农合管理人员、临床医护人员对新农合相关政策法规熟练掌握,新农合住院病人对医院医疗服务满意度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