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现就报送困难职工(劳模)名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的困难职工(含劳模)范围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仍然困难的职工;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难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职工;因各类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
二、报送时间
请各部门务必于2016年12月23日前将本部门困难职工名单及困难职工档案表由科室负责人签字送到院工会。
附件:困难职工档案表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工会工作委员会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