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滨州市城区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月环境卫生整治志愿服务活动安排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6-12-09 17:42:49 【

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迎接全国文明城市2016年度测评,进一步推动志愿服务工作蓬勃发展,掀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新高潮,滨州市决定举行全市城区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月志愿服务活动。根据滨创城办发〔2016〕4号文件要求和安排,我院将组织人员到责任区划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2月11日-31日

二、我院责任区划片

道路名称:黄河二路路北;路段:渤海八路与九路之间;界限:东至渤海八路,西至渤海九路,南至黄河二路主路路沿石,北至墙根。

三、参加部门及人员

1.参加部门:全院行政后勤部门(具体安排见附件)。

2.参加人员: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情况,每天安排3-5人进行清扫。

四、活动内容

1.对责任区内车行道、人行道、绿化带及建筑物外侧公共区域的卫生死角、果皮纸屑、落叶杂草等各类垃圾集中进行打扫、清运。

2.对责任区内建筑物、道路路面和路灯等公共设施上的小广告进行集中清理。

3.对集中活动时发现的乱扔垃圾、破坏公物的行为进行及时劝导。

各部门要特别注意清理责任区内垃圾箱、路灯杆、地名牌、公交站牌等公共设施上的小广告、污渍等,并将发现的公共设施破损等问题及时反映至市创城办,市创城办联系电话:3081317。

五、活动要求

1.各部门可利用工余时间自行安排,活动时统一穿红马甲。红马甲、清理工具请自行到新行政办公楼一楼门卫处领取,每日活动结束后再放回原处。

2.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本部门职工对责任区内的卫生状况进行详细的排查,并严格细致地进行打扫和清理,务求实效、不留死角。要注意医院形象,活动中不嬉戏打闹,举止言谈文明。要注意避让车辆和行人,确保自身安全。

附件:环境卫生整治志愿服务活动安排表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精神文明工作办公室

                                 2016年12月9日

附件:

环境卫生整治志愿服务活动安排表

序号

部门名称

日期

1

纪委(纠风办)、工会、团委、社工部

12月11日(周日)

2

组织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

12月12日(周一)

3

宣传统战处

12月13日(周二)

4

医务处

12月14日(周三)

5

门诊部

12月15日(周四)

6

护理部

12月16日(周五)

7

感染管理办公室

12月17日(周六)

8

质量管理办公室

12月18日(周日)

9

教育处

12月19日(周一)

10

继续教育处

12月20日(周二)

11

科技处

12月21日(周三)

12

研究生处

12月22日(周四)

13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经济运营管理处

12月23日(周五)

14

医保处

12月24日(周六)

15

财务处

12月25日(周日)

16

国资处

12月26日(周一)

17

审计处

12月27日(周二)

18

信息管理处

12月28日(周三)

19

保卫处

12月29日(周四)

20

基建处

12月30日(周五)

21

总务处

12月31日(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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