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我院扎实有序地建立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卫药政发〔2009〕78号)和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做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鲁卫药政发〔2011〕1号)要求,我院制定《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实施办法》,各临床科室要认真学习国家基本药物相关政策和主要业务知识,并定期组织考核,使医务人员掌握基本药物合理应用知识。
按照三级综合医院配备基本药物品种数不低于基本药物品种总数的70%,基本药物销售额占全部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17%的要求,结合我院药品实际,遴选出省挂网的基本药物品种。各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应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医院对基本药物处方指标执行情况进行追踪检查和统计分析。要将基本药物合理使用情况与医师定期考核、职称晋升、绩效工资发放、年终评奖评优等工作挂钩,推动医务人员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附:滨州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基本药物品种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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