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再评价是对已批准上市的药品在社会人群中的疗效、不良反应、用药方案、稳定性及费用等是否符合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原则做出科学评价和估计。通过对大量的药品临床使用资料的分析,评估,为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的政策提供依据,指导和规范临床合理用药,使患者在治病中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利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近几年开展了多种药物的安全性再评价工作,对药品在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中的使用风险及时预警,对安全用药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2011年10月26日,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科长田月洁、江腊梅,滨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舫,滨州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任韩家忠等一行5人来我院就药物再评价工作方案实施、技术要求进行沟通交流,我院副院长田文美、药学部主任赵永德参加了会见,并表示给予大力配合。国家中心目前在三个省开展了此次药物再评价工作,我院为山东省首家参与再评价的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