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滨医行任字〔2016〕7号文件:李建民同志担任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院长职务。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全省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办发〔2018〕59号)文件要求,院长一般登记为公立医院法定代表人,在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因此我院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院长李建民。2019年3月12日,我院向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变更申请并审核通过。现予以公开。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