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老师:
自即日起请将本学期外出教学差旅费报各科室教学秘书处,具体统计方法如下:
1. 请严格按照教学日历,填写具体教学时间、教学地点、天数、车票费、住宿费。
2. 伙食补助、交通补助、报销金额不用填写。
3. 附带车票,住宿费必须附带发票。
4. 各科室教学秘书请将汇总报表于2010年7月26日(周一)上午十一点前交临床学院教育处并核对,电子版发至byfyjyc@126.com,过期不候。
滨医附院教育处
201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