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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日间化疗管理规定

作者:医务处 来源:发布日期:2026-06-12 18:20:34

山东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日间化疗管理规定

 

为推动我院日间化疗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的“鼓励有条件的医院设置日间病房、日间治疗中心等,为患者提供日间化疗等日间服务”要求,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日间化疗病种

头颈部肿瘤、肺癌、乳腺癌、食管癌、胃癌、结直肠癌、妇科肿瘤、肝胆胰肿瘤、泌尿系统肿瘤、血液系统恶性肿瘤、纵隔肿瘤、肉瘤、黑色素瘤等。

、日间化疗收治标准

(一)收治标准

1.病理诊断明确的恶性肿瘤,部分肿瘤可根据临床诊断,如肝癌、颅内生殖细胞瘤等;

2.具有明确的诊疗方案;

3.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astern Cooperative Oncology Group, ECOG)功能状态评分≤1分;

4.年龄:年龄≥18岁,≤75岁;

5.治疗方案便于日间操作,药物输注时间≤8h,不良反应可控;

6.患者意识清楚,能正确理解诊疗方案,依从性好,能按时就诊及随访;

7.有畅通的通讯方式及应急联系人的联系方式,根据病情需要决定陪护的必要性;

8.各项化验检查及其他辅助检查结果符合相关诊疗基本要求;

9.无严重的合并症(如合并其他疾病,日间治疗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重要器官(如心、脑、肝、肺、肾、骨髓)功能良好;

10.恶性肿瘤需要门诊报销患者还需要满足:

1)参与山东省范围内医保并且持有“恶性肿瘤”慢性病手续,以保证门诊诊疗费用正常报销;

2)经系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静脉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且当前治疗方案副反应可控,不影响自理能力及正常生活的患者;

3)本次来院目的以治疗为主,门诊仅需进行简单的检验、检查者。

(二)收治禁忌症

1.患有严重并发症(包括需要外科协助诊治的并发症)和或者感染发热期间患者;

2.有潜在出血风险患者;

3.预计患者生存期短于3个月者;

4.不能按时来日间病房治疗、依从性差、沟通能力差、不能充分合作的患者;

5.有严重食物过敏史的患者

、服务范围

1.肿瘤化疗:术后辅助、新辅助、姑息、巩固化疗(方案简单,且毒副作用相对较轻);

2.肿瘤靶向治疗:贝伐珠单抗、西妥昔单抗、曲妥珠单抗、帕妥珠单抗、利妥昔单抗ADC药物等;

3.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等;

4.抑制骨破坏治疗:唑来膦酸、伊班磷酸钠、地舒单抗等。

 

预约及咨询电话:0543-3256969(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00) 投诉电话:0543-32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