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e廉 2024.9.13
2024-11-29 09:34:55 来源: 作者: 【 】 浏览:312

每周e廉

2024.9.13 星期

 

【纪委办公室温馨提示】不纳一文,不通一贿。绝意逢迎,坚持直道。———清·陈瑸

释义:一分钱不接受,一次贿赂也不通融,坚决拒绝他人的奉承迎合,始终追求心中的清正道义。坚守初心或丧失底线,一念之差各里而迂,功名利禄皆为身外物,若沉迷其中则易入歧途,需坚守清正、慎微慎初,才能不落世俗。家财万贯不过一日三餐,广厦万千不过卧眠七尺,守住自己的一口井,既是一种纪法约束,也是一种自我保护。人生在世,不求尽如人意,但求无愧于心,倘若能始终坚持以“清”为本,不为名利所累,不被世俗所扰,自能安稳入梦乡,悠然见南山。

【警示案例】近日,山东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第二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分别是:

省委第四巡视组原组长马玉星严重违纪违法案。2011年至2019年,马玉星在任济南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济南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济南市历下区委书记等职务期间,接受山东某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夏某某、中国某集团公司下属某工程公司等个人和单位请托,通过向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下属企业或单位打招呼的方式干预项目招标投标,帮助夏某某、中国某集团公司下属某工程公司等个人和单位顺利中标项目,并先后多次收受其所送现金、黄金等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100余万元。马玉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6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招远市委原书记王彦博严重违纪违法案。2009年2月至2024年1月,王彦博在任烟台市芝罘区幸福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莱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海阳市委副书记、市长,招远市委副书记、市长,招远市委书记等职务期间,接受某集团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某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等个人和单位请托,通过“明招暗定”等方式指定中标企业,帮助请托人和相关公司中标,先后多次收受请托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073.18万元。王彦博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7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郓城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王昌涛严重违纪违法案。2019年至2021年,王昌涛在担任郓城县潘渡镇党委书记、潘渡镇压煤村庄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期间,接受山东某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牛某某请托,个人决定山东某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潘渡镇压煤村庄迁建项目招标代理公司;接受青岛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郓城分公司、郓城某建材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实际控制人请托,通过招标代理公司向评标专家打招呼等方式,帮助请托人公司承揽郓城县潘渡镇压煤村庄搬迁建设项目16个标段中的12个标段,先后多次收受牛某某等人所送钱款共计1190万元。王昌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7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4年1月,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

通报称,上述3起案件,有的向招标单位打招呼插手干预,有的“明招暗定”操纵招标投标结果,有的违规指定招标代理机构,严重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破坏营商环境。地方党委政府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主管监管部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结合典型案件强化警示教育,深入剖析案发原因、补齐制度短板、狠抓制度执行,持续深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保持案件查办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对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收受贿赂、失职渎职等问题一查到底,持续释放震慑效应;深化运用纪检监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强化对招标主体的监督制约,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监管漏洞,从源头上防止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影响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投标等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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