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7〕43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做好2017年度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31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我院2017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候选人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办法》规定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非《通知》中所列不在选拔范围内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严格按照《办法》第六条规定的选拔条件进行推荐,坚持好中选优,优先推荐长期工作在教学、科研一线的优秀人才。以近5年(2013年以来)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
三、推荐数量
医院可推荐1位候选人。
四、推荐程序
医院对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报医院研究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山东省卫计委。
五、推荐材料
(一)推荐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社会效益。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获奖名称、等级、位次;著作、论文还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及个人撰写位次,合著的要注明本人工作量。
(二)推荐的材料主要有:
1.《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3)15份;
2.《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表格中所涉及的所有材料原件。
六、其他
1.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选拔和推荐申报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证书及上报材料的审查工作,保证提供材料和填报情况属实。
2.申报人员请将推荐材料于2017年11月22日下午2:00前报组织人事处(新办公楼302室)。
附件:1.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
2.关于做好2017年度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3.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组织人事处
2017年11月21日
附件1.关于印发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做好2017年度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