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科室:
根据滨医人字〔2016〕54号文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的通知》(教育厅[2016]3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启用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需要在我院工作的学校编制职工于11月27日前完成全国教师管理系统信息采集工作。
详细文件请见附件及个人邮箱。
人力资源部
2016年11月23日
滨医人字〔2016〕54号-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信息采集的通知.doc